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半年度報告
42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中信股份 二零二零年半年度報告 財務報告附註 3 重大會計估計及判斷 (續) (a)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索償 (續) 於本賬目批准報出日,除於日常營運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小幅修訂外,中冶並無就任何額外成本向 Sino Iron Pty Ltd (以下簡稱「 Sino Iron 」)或其子公司進行索償,且本公司相信本集團已履行合同項下所有義 務。 根據合同,本集團有權就項目範圍內的若干延期完工情況向中冶西澳索取違約賠償金,每日按主合同 價格的 0.15% 收取(每日約 5 百萬美元,上限合計不超過約 530 百萬美元)。於結算日,所涉累計延期天 數已達違約賠償金的合同上限。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 2013 年 12 月 24 日的公告所載述, Sino Iron 與中冶西澳訂立補充合同,據此, Sino Iron 將接管中信澳礦項目餘下 4 條生產線的建設及調試,獨立第三方將對項目進行審計,具體內容包 括根據補充合同移交工程的合同造價及相關費用支出、 Sino Iron 在中冶西澳履行合同項下責任時所提 供的服務的價值、中冶西澳有關首兩條生產線的建設和調試工作的完成情況及其在合同項下延誤工期 的違約責任。參照獨立審計結果, Sino Iron 將與中冶西澳友好協商,確定雙方所須分擔之費用。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尚未知悉有關結果。 (b) Mineralogy Pty Ltd (以下簡稱「 Mineralogy 」)糾紛 本公司子公司 Sino Iron 及 Korean Steel Pty Ltd (以下簡稱「 Korean Steel 」)與 Mineralogy 訂立採礦權和礦 場租賃協議 (Mining Right and Site Lease Agreement) 。該等協議與其他項目協議賦予 Sino Iron 及 Korean Steel 發展和運營中信澳礦項目的權利,及為此目的賦予各自可開採 10 億噸磁鐵礦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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