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二零一二年年度報告
中信泰富 二零一二年年度報告 104 企業管治 ‧ 自二零一二年三月起,承擔董事會委派的企業管治職能,包括: (a) 檢討中信泰富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並向董事會作出建議,以及檢討中信泰富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 情況,以及在企業管治報告中的披露; (b) 檢討及監督: (i)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 (ii) 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法規方面的政策及常規、本集團的紀律守則;及 (iii) 本集團的舉報政策及制度。 委員會成員名單及會議出席率 年內,審計委員會成員名單及其會議出席率如下: 成員及出席率 成員 出席率╱會議次數 獨立非執行董事 蕭偉強先生(主席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結束時起生效) 4/4 韓武敦先生 ( 主席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結束時止) 4/4 非執行董事 殷可先生 2/4 其他與會者 集團財務董事(職銜更改為集團首席財務官) 4/4 集團財務總監╱財務管理董事 4/4 集團審計師 4/4 外聘核數師 4/4 公司秘書擔任委員會秘書。委員會獲足夠資源以應所需。每次會議之議程及委員會文件均於每次會議舉行前 最少三天派發予每位委員會成員。公司秘書負責保存審計委員會的全部會議記錄,詳列會上考慮的事宜,並 於每次會議後向全體委員會成員派發草擬會議記錄以徵詢彼等意見,會議記錄終稿則於會後合理期間內派發 予委員會成員以作記錄。 於每次會議後,委員會主席總結委員會討論事項及重點提出發生的問題,向董事會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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