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半年度報告
136 中信股份 二零二零年半年度報告 • 薪酬委員會釐定各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包括薪金、花紅、實物利益、養老金及賠償金(包括 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的應付賠償)。該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定邦先生(擔任該委員會主席)、 蕭偉強先生、徐金梧博士,以及一名非執行董事劉祝余先生組成。 • 戰略委員會應對中信股份戰略發展及加強其核心競爭力,作出及實行中信股份發展計劃,優化投資有關的 決策程序及促使公司作出具充分考慮及有效的決策。該委員會由董事長朱鶴新先生擔任主席,其他成員包 括一名執行董事奚國華先生(為中信股份副董事長及總經理)、三名非執行董事宋康樂先生、于洋女士及楊 小平先生,以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定邦先生及原田昌平先生。中信股份前任非執行董事李如成先生擔 任委員會顧問。 管理委員會 • 執行委員會為中信股份向董事會負責的最高管理機構。執行委員會的職能及權力如下: – 擬訂中信股份重大戰略規劃; – 擬訂中信股份重大投融資項目年度計劃(包括審閱中信股份重大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出售╱撤 資建議、併購及其他重要交易等); – 審核中信股份年度經營計劃及財務計劃; – 審議中信股份月度報告,於每月下旬向董事會提交上一月的月度報告; – 管理和監控中信股份重大經營活動; – 任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不含總經理助理以上及董事會任免的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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