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半年度報告

122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中信股份 二零二零年半年度報告 財務報告附註 30 重大關聯方 (續) (c) 與中國其他國有實體進行的交易 除附註 30(b) 披露的關聯方交易外,本集團與其他國有實體進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 銷售和採購貨物、提供服務; – 買賣、租賃物業和其他資產; – 貸款及存款; – 銀行同業存款; – 衍生交易; – 委託貸款及其他託管服務; – 保險及證券代理及其他中間服務; – 買賣、承銷及承兌由其他國有實體發行的債券;及 – 提供及接受公用服務及其他服務。 31 在結構化主體中的權益 (a) 本集團發行及管理的保本型理財產品 本集團子公司中信銀行對發行及管理的保本型理財產品提供本金保證承諾。中信銀行根據會計政策將 理財的投資和相應資金,按照有關資產或負債的性質,分類與對應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中列示。 (b) 由集團享有權益的結構化主體 本集團通過直接持有投資而在結構化主體中享有權益。這些結構化主體未納入本集團的合併財務報表 範圍,主要包括理財產品、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信託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融資債券以及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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