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二零一二年年度報告

中信泰富 二零一二年年度報告 128 董事會報告 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中信泰富之全資附屬公司江陰興澄特種鋼鐵有限公司向投資者發行及出售二 零一七年到期、本金總額為人民幣 200,000,000 元之 6.06% 中期票據(「人民幣票據 2 」)。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所有人民幣票據 2 仍未被註銷或贖回。 借貸 中信泰富及其附屬公司之借貸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29 。 董事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徐金梧博士獲委任為中信泰富獨立非執行董事,榮明杰先生獲調任為 中信泰富非執行董事,郭文亮先生及羅銘韜先生辭任為中信泰富執行董事及獲委任為中信泰富執行副總裁。 除上述變動外,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個財政年度內,中信泰富在任董事之姓名及個人詳細 資料,均載於第 120 至 122 頁。 根據中信泰富組織章程細則第 95 條,徐金梧博士將於中信泰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並符合資格膺選連 任。此外,根據中信泰富之組織章程細則第 104(A) 條,常振明先生、莫偉龍先生、劉基輔先生及殷可先生將 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彼等均合符資格連任,並已表示願意膺選連任。 管理合約 中信泰富與中信(香港集團)有限公司(「中信香港」)於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一日訂立管理協議,協議之效力可追 溯至一九九零年三月一日。根據該協議,中信香港同意向中信泰富及其附屬公司提供管理服務,而管理費將 根據成本基準按季下期付予中信香港。該管理協議可由任何一方給予兩個月之通知予以終止。由於常振明先 生、張極井先生、劉基輔先生及居偉民先生均為中信香港之董事,彼等於該管理協議中擁有間接權益。該管 理協議之副本可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查閱。 董事於重大合約之權益 中信泰富任何董事現時或於年內任何時間,並無在中信泰富、其任何附屬公司、控股公司或控股公司任何附 屬公司所訂立之任何合約(對中信泰富業務而言屬於重大合約,並且在年終或年內任何時間仍然有效)中,直 接或間接擁有任何重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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