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二零一二年年度報告
中信泰富 二零一二年年度報告 95 企業管治 企業管治常規 中信泰富致力在企業管治方面達致卓越水平。董事會相信良好的企業管治對增加投資者信心及保障股東權益 極其重要。中信泰富重視員工、紀律守則、公司政策及規章,並以此作為我們企業管治的基礎。我們遵守經 營業務所在國家及地區的法例、規條及規則,並極為關注我們的員工可以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下工作。我們致 力為中信泰富的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尤其著重向股東及持份者問責。本報告書詳述中信泰富如何在日常營 運中應用其企業管治常規。 中信泰富已應用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其有效期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於二零一二 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及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二 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所載原則,並已遵守所有守則條文,除了就企業管治守則第 A.6.7 項守則條文 而言,榮明杰先生(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調任為非執行董事)、德馬雷先生(非執行董事)及韓武敦 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未能出席中信泰富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 這是由於榮明杰先生身體不適、德馬雷先生及韓武敦先生因其他事務離港。彼得‧克萊特先生(德馬雷先生之 替任董事)已代表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於二零一二年期間,中信泰富在企業管治常規方面取得進一步發展,包括: ‧ 訂立中信泰富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內幕消息╱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政策; ‧ 成立提名委員會,期間已舉行兩次會議以審議董事會成員的組合及多元化,以及物色額外人選以委任為 中信泰富獨立非執行董事; ‧ 更改董事會成員的組合,包括委任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有關兩名執行董事的辭任。董事會現由四名執 行董事及八名非執行董事(其中四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 ‧ 進行有關董事會成員的表現的自我評估;及 ‧ 向全體董事提供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包括安排參觀鐵礦場、安排簡報以及發給董事有關法例及法規及公 司管治的最新資料。 展望將來,我們將持續檢討管治常規,以確保其貫徹執行,並不斷改進以符合企業管治的最新發展趨勢。 企業價值之保存及策略 中信泰富乃一家在若干行業擁有多元化業務的企業。我們是一間營運公司,並非僅為投資控股公司。集團活 動以三大業務為主,包括特鋼生產、鐵礦開採及於中國大陸經營房地產業務。雖然中信泰富尚有其他業務, 但只佔本公司資產的 28% 。當我們研究一項業務時,我們重視其市場定位、競爭能力、未來前景以及集團對 公司管理的參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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